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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公开招聘2009年中小学教师简章

    发布时间:2009-6-25  来源:永康市教育局  点击:  

   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  永康市教育局

    关于公开招聘2009年中小学教师简章

   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。现将我市2009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招聘岗位及职数

    学科

    学段

    语文

    数学

    英语

    科学

    社会

    合计

    小学

    (师范类)

    40

    35

    15

    2

    5

    7

    6

    6

    7

    123

    中学

    (师范类)

    6

    4

    6

    4

    4

    2

    3

    3

    32

    二、招聘对象、范围和条件

    (一)、招聘对象、范围:

    1.永康生源或永康户口( 2009716止的户口为准 )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

    (二)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
    1.政治素质好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;

    2.应聘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
     3.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要求;

    三、招聘办法和程序

   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,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。

    (一)报名

    1.报名时间:2009723日(8:3011:3014:0017:30)。

    2.报名地点:市人才交流中心(劳动大楼二楼)。

     3.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:本人现场报名(不接受网上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报名)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。

    1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;

    2)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
    3)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
    4)近期二寸同底证件照2张。

   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(二)资格审查

    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核结果将在《永康教育城域网》(网址:www.ykedu.net)、《永康人才网》(网址:www.zjykrc.com)公布。

    (三)考试

    1.组织。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,全程接受监察局监督。考试以闭卷、笔试方式进行。

    2.试卷命题范围、考试安排。

    1)公共科目100分。教育基础知识:教育学、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。

    2)对应专业科目100分。学科专业知识、学科教材教法。

    3)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  3.省级优秀毕业生另加6分;双农独生子女的加3分;双农两女的加1分。计划生育类加分需提供由村、镇(街、区)、计生局出具的证明。

    4.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09年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。

    (四)体检、考核

    1.体检标准按《浙江省教育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执行。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,考核按1:1执行。体检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缺额人数不再替补。

    (五)录用与签约

    1.录用

    1)以通过审核的参考人数为准。参考人数达到招聘职位数的1.2的,按职数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(计算:保留两位小数,四舍五入)

    2)参考人数与职位数相等或少于11.2的,按照80%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    3)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-2人时,以考生所在学段(中学段或小学段,)全体考生公共科目考试平均成绩为该岗位的最低录用分数线。但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。

    各学科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对象,最后一名如考试成绩相同的,相同成绩人员均予录用。

    2.签约

   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 10 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,缺额人数不再替补。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,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。

   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就业协议无效,不得参加教师聘任:

    1)在报名、考试、体检或政审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;

    2)在校期间受到处分,毕业时未撤消处分的;

    32009810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;

    四、就业安排

    录用人员报到后,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校任教。

    五、招聘的其他事项

   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另行研究决定。本次招聘工作坚持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原则,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,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,做到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
    1.招聘工作结束后,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,不再依次替补。

    2.有关招聘信息,请随时关注《永康教育城域网》(网址:www.ykedu.net)、《永康人才网》(网址:www.zjykrc.com

    3.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永康市教育局。

    4.咨询电话:0579-8710136287101242。监督电话:87101524

   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      永康市教育局

    20096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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