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关于组团赴港澳招聘服务业高端人才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3-3 来源:浙江人才网 点击:
各市、省直、中央部属在浙各单位:
经省政府同意,今年5月,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将联合在香港举办“2010浙江—港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和相关情况
举办“2010浙江—港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会”,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08〕55号)和《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(2008—2012年)》(浙政发〔2008〕56号)要求,全面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服务业人才国际化战略,积极应对国内外服务业人才竞争,大力引进海外服务业人才,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举措。在2009年首次举办的基础上,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对接渠道,加强宣传力度,创新引才合作方式,力争取得更大成效。
服务业是港澳的支柱产业,港澳集中了大量的服务业优秀人才。主要有五大类:一是金融业,包括证券、保险、银行、投资、期货等;二是航运业,包括船务员、货代员、船级社、船务代理、船务管理等;三是物流业;四是商贸、城建、文化、教育、旅游等行业,包括财务、贸易、咨询、房地产、城市规划、物业管理、高校教师、服装设计、文化创意等;五是IT软件服务业,包括软件信息、电子商务、动漫游戏、网络传媒等。
二、活动安排
(一)时间:2010年5月8日(周六),会期一天。 (二)地点:香港国际会议中心(澳门不设招聘会场)。 (三)适时在香港、澳门召开新闻发布会。 (四)参会单位:省内规模较大或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50家。 (五)招聘方式:采用设摊招聘方式,展位标准为3×3米。
三、需求征集
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精心挑选参会企业和推出的岗位,组织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会。同时,要认真做好服务业高端人才招聘和合作项目需求的征集、汇总工作,要推出中高层次岗位,薪资待遇要能与国际接轨。在聘用形式上可以灵活多样,可采用正式聘用、兼职、项目合作、顾问等多种形式。参展单位应填写《港澳服务业高端人才需求表》(附件1)和《港澳服务业合作项目需求表》(附件2). 四、组团形式
(一)各市人事部门可根据本市需求自行组织分团,精心挑选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参会。各市分团赴港后,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,携带相关材料,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招聘会。
(二)省、部属单位可根据招聘需求自行组织分团参会,或派员参加省直分团。
(三)自行组织分团的市和单位,请于4月15日前将分团团长、联络员及参会人员名单等信息报送省外国专家局。
(四)参加省直分团的单位在确定参团人选后,请填写《因公出国(境)人员征求意见表》(附件3),于3月26日前报送省外国专家局,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 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各市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赴港招聘人员,要适当控制人数,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外事部门审批。 (二)本次活动的场地费、展位费、宣传组织费等由省厅统一承担。参团人员的赴港交通费、住宿费等由参团单位自理。 (三)各参会单位招聘海报可由各分团统一制作(要求制作精美,单张海报尺寸大小为90cm×120cm)。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响应,注重实效,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。 六、报名及咨询电话 电话:0579-87179595 ,87178990 E-MAIL:zjykrc@126.com 地址: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 人才市场 附件: 1.港澳服务业高端人才需求表 2.港澳服务业合作项目需求表 3.因公出国(境)人员征求意见表 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二日
[打印] [关闭] |